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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空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及评定细则(试行)
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25-09-18

    

   

    第一章 总则  

  

  第一条 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科学、客观、全面地评价研究生,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 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》(中南林发﹝202558号)和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规定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学科具体情况,特制定评定办法和评定细则。

  第二条 评定的指导思想为: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发挥评价体系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激发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。

  第三条 奖学金评定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的测定与评价。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、学术与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(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)等方面。

   第二章  评定对象和评定程序 

  第四条 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对象为:取得正式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学习研究生(含档案调入学校、在校跟班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)。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,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评定;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,按博士研究生身份评定。

  第五条 班级成立评定小组,由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班委会、学生代表共 5-7 人组成,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查,在班内公示审查并结果上报学院。

  第六条 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,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、评审等工作,并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三章  奖学金资格条件和名额

  第七条 研究生获得奖学金资格和条件按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》(中南林发﹝2025﹞58号)文件执行。

  第八条 学校下达奖学金总名额,学院就学生人数和学科专业情况进行再次分配。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第四章  测评结果及其应用  

  第九条 奖学金测评计分方法: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最终结果(记作M)是研究生综合素质总评得分、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得分、学术与科研能力总评得分等加权和。参照下表权重得分后计算总分。

  第十条 测评得分最终结果通过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。

  第十一条 奖学金测评结果体现研究生本年度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,作为评定年度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,奖学金确定高水平论文优先(如一区论文优先二区论文等),然后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奖学金名单。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五章  评定细则

  第十二条 M1课业成绩分计分标准:

    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分。即:M1=∑(课程成绩×课程学分)÷(课程总学分)

    注:考查课程以等级评定的,按以下标准计算分数: “优 ” =90 分,“ 良 ”=80 分,“合格 ”=70 分,“及格 ”=60 分

  第十三条 M2综合表现分计分标准:

    M2(综合表现分)= 0.4D(德育分)+0.3J(实践活动分)+0.3F(学生事务服务分)。

  第十四条 M3学术科研业绩分计分标准:

    1、学术论文计分标准:见附表1。

    2、专利、标准、专著、软件著作权计分标准:见附表2。

    3、学科竞赛(含专业技能、创新创业竞赛)成果计分标准:见 附表3。

    4、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计分标准:见附表4。

    5、科研成果奖计分标准:见附表5。

    6、社会服务成果(咨询报告、调研报告与对策建议)计分标准: 见附表6。

    7、非学科竞赛类学术团队奖计分标准:见附表7。

    8、参加学术会议计分标准:见附表8。

    9、优秀学术论文奖计分标准:见附表9。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六章 附则

  第十 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,评定时间为每年 9~10 月。

  第十六条 本规定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
  

   低空经济学院

      2025年9月15日

   

    

   

    

  

低空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细则.pdf